检测报告图片模板
4.7.1 消防电话总机性能
4.7.1.1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为消防电话分机和消防电话插孔供电。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与消防电话分机进行全双工通话。
4.7.1.2 在线路条件为环路电阻不大于300 Ω(不含话机电阻)、线间绝缘电阻不小于20 kΩ、线间电容不大于0.7 μF条件下,消防电话总机和消防电话分机之间应能清晰通话,无振鸣现象。
4.7.1.3 收到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在3 s内发出呼叫声、光信号,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的呼叫状态,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接通后,呼叫声、光信号应自动消除,消防电话总机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为通话状态。消防电话总机或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显示通话状态的光信号应自动消除。
4.7.1.4 处于通话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在有其他消防电话分机呼入时,应发出呼叫声、光信号,通话不应受呼叫影响。呼叫的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呼叫声、光信号应自动消除。当消防电话分机再次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再次发出呼叫声、光信号。消防电话总机在通话状态下应具有允许或拒绝其他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加入通话的功能。
4.7.1.5 多部消防电话分机(不少于两部)同时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选择与任意一部或多部消防电话分机通话。
4.7.1.6 示闲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摘机后,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应有拨号音提示,拨号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
4.7.1.7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电话分机,并能同时呼叫至少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显示出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的状态和位置,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应有回铃音提示。任一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后,回铃音应停止,进入通话状态。消防电话总机应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为通话状态,未摘机的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应保持被呼叫状态;回铃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
4.7.1.8 处于通话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其他消防电话分机,被呼叫的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后,应能自动加入通话。
检测项目及标准
序号 | 检测标准 | 检测对象 | 检测项目 |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 消防专用电话检测系统 | 线路敷设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 消防专用电话检测系统 | 电话分机安装 |
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 消防专用电话检测系统 | 电话主机安装 |
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 消防专用电话检测系统 | 电话插孔安装 |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更多检测相关信息请咨询官方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