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认证机构

检测知识 百检检测 2024-12-18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哪些项目?检测周期多久呢?测试方法有哪些?我们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我们还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检测方案和报告,帮助厂家更好地了解产品质量和性能。百检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持寄样、上门检测,主要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商户、高校科研提供样品检测服务,报告CMA/CNAS/CAL资质,真实有效。做检测,找百检!

检测项目(参考):

安全要求、气态污染物(含O2)监测单元、烟气流速连续测量系统、烟气温度连续测量系统、烟气湿度连续测量系统、颗粒物监测单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定校准、气态污染物CEMS(SO2、NOX、O2等)、氨逃逸浓度、流速连续测量系统、颗粒物CEMS、氧量、颗粒物

检测标准一览:

1、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9

2、JJF158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3、第四版增补版 污染源废气 含氧量 电化学法测定氧(B)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5.2.6.(3)

4、B) 污染源废气 含氧量 电化学法测定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

5、DL/T 260-2012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6.1.2.2

6、JJF 158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7、HJ 629-2011 固体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2011

8、HJ 629-2011 固体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7.2

9、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8.3

10、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11、ISO 12141:2002 固定源排放物-低浓度颗粒物质(粉尘)的质量浓度测定-手工重量分析法

12、HJ/T 76-200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76-2007

13、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5.3

14、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6-2017

检测报告用途

商超入驻、电商上架、内部品控、招投标、高校科研等。

检测报告有效期

一般检测报告上会标注实验室收到样品的时间、出具报告的时间。检测报告上不会标注有效期。

检测时间周期

一般3-10个工作日(特殊样品除外),具体请咨询客服。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更多检测相关信息请咨询官方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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