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GB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特意产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频能量除外。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国家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
标准号:GB 4343.1-2009
标准名称: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 Part 1: Emission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9-05-05
实施日期:2010-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4343.1-2003;被GB 4343.1-2018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9)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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