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儿童发饰(发夹、发箍、头绳)和发光饰品(发光发箍、发光项链、发光发卡)是市场上非常受欢迎的儿童用品。然而,这类产品在设计上通常含有小尺寸零部件(如金属夹、塑料钻、LED灯珠),若脱落形成小零件,容易被儿童误吞造成窒息风险。同时,金属夹的镍释放量、塑料部件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也是化学安全的重点管控内容。对于含有电池的发光产品,还需要关注电池仓的安全设计,防止儿童取出纽扣电池误吞造成消化道灼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GB 46523-2025《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已于 2025 年 10 月 5 日发布,该标准适用于设计或者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等所用的产品,对儿童饰品的通用安全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检测范围
儿童发饰及发光饰品主要包括:
发饰类:
儿童发夹、发卡(金属夹、塑料夹)
儿童发箍、发带
儿童头绳、橡皮筋(含装饰物)
卡通造型发饰
发光饰品/玩具类:
发光发箍(LED 闪灯)
发光项链、发光手环
发光发卡、发光胸针
其他含电池的穿戴式玩具
若产品兼具玩具功能和饰品属性,应同时符合 GB 6675 系列和 GB 28480 标准的要求。对于含电子元件的产品,还应关注电池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
三、检测标准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适用内容 |
|---|---|---|
| GB 28480-2012 | 饰品 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 饰品有害物质限量 |
| GB 46523-2025 | 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 | 儿童用品通用安全 |
| GB 6675.1-2025 |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 玩具类饰品通用安全 |
| GB 6675.2-2025 |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 小零件、锐利边缘、结构安全 |
| GB 6675.4-2025 |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 可迁移重金属 |
| GB 6675.11-2014 | 玩具安全 第11部分:邻苯二甲酸酯 | 增塑剂限量 |
| GB 31241-2014 |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 | 电池安全(适用于含电池产品) |
| GB/T 19719-2005 | 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 镍释放检测方法 |
新版 GB 6675.1-2025 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全面替代现行的 2014 版标准。新标准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按 0-18 个月、18-36 个月、36-96 个月三个年龄段制定了差异化要求,低龄儿童玩具的小零件、锐利边缘等安全阈值更加严格。此外,新标准对“头戴玩具”的分类也更加细致,区分不同长度毛绒、飘拂物及面具的测试要求。
四、检测项目
(一)机械物理安全
小零件测试——核心项目:对发饰上所有可拆卸或可脱落的部件进行小零件测试。3 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可完全放入小零件试验筒(直径 31.75 mm、深度 57.15 mm)的部件;3 岁以上产品若含有小部件,需标注相应的警示标识。发夹上的塑料装饰钻、发箍上的小珠子是常见的小零件隐患。
锐利边缘与尖端测试:金属部件边缘半径应 ≥ 0.5 mm,插针类饰品(如发夹金属针)针尖需经过钝化处理,10 倍放大镜下观察无毛刺。
断裂性能测试:施加 20 N 拉力 10 秒(模拟儿童拉拽行为),饰品不得发生危险断裂;即使断裂,断裂面也不得产生尖锐端口。
电池仓安全性(含电池产品):电池仓需具备防拆卸结构,施加 100 N 拉力后电池不得脱落,防止儿童取出纽扣电池误吞导致消化道灼伤。电池应有固定装置,不得徒手取下。
(二)化学安全性
可迁移重金属(GB 28480):检测锑、砷、钡、镉、铬、铅、汞、硒 8 种元素。其中,铅总含量 ≤ 30 mg/kg、镉 ≤ 75 mg/kg,较成人饰品标准有更严格的管控要求。珐琅材质饰品需额外检测铅(≤ 90 mg/kg)和镉(≤ 75 mg/kg)释放量,模拟汗液浸泡 24 小时后测定,要求无超标析出。
镍释放量:长期与皮肤接触的金属部件(如发夹夹片)中,镍释放量应符合 ≤ 0.5 μg/cm²/周 的要求。采用人工汗液浸泡法(EN 1811)进行测试。
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 :塑料或涂层部件中 DEHP、DBP 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单种含量 ≤ 0.1%。采用 GC-MS 法测定。
甲醛释放量:纺织类发饰(发带、头绳)中,甲醛释放量 ≤ 20 mg/kg。
致敏性材质检测:接触皮肤的硅胶、橡胶材质需通过细胞毒性测试(评级 ≤ 1 级),确保无致敏反应。
(三)电池安全(含发光产品)
电池应符合 GB 31241 标准要求,通过过充、过放、短路保护测试。
电池仓固定螺丝应需要工具才能开启,防止儿童徒手拆开。
(四)标识要求
标注适用年龄(明确 3 岁以下禁用小零件类饰品)。
标注材质信息(如“合金电镀”“环保塑料”)、制造商信息、执行标准编号。
警示语:“含小部件,不适用于 3 岁以下儿童”“避免长时间皮肤接触”等。
含电池产品需标注“内含纽扣电池,请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五、检测方法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主要设备 |
|---|---|---|
| 小零件测试 | 小零件试验筒(Φ31.75 mm,深度 57.15 mm) | 小零件测试筒 |
| 锐利边缘 | 边缘测试仪(精度 0.01 mm) | 锐利边缘测试仪 |
| 拉断力试验 | 万能试验机(加载速率 50 mm/min) | 电子万能试验机 |
| 可迁移重金属 | ICP-MS(模拟胃液或皮肤汗液萃取)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 镍释放 | 人工汗液浸泡 + ICP-OES | 恒温培养箱、ICP-OES |
| 邻苯二甲酸酯 | 索氏提取 + GC-MS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甲醛 |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电池仓防拆卸 | 100 N 拉力测试 | 拉力试验机 |
检测流程说明:对发饰样品进行拆解分类,分别测试金属部件(镍释放、可迁移重金属)、塑料部件(增塑剂)和纺织部件(甲醛)。小零件测试和锐利边缘测试直接在成品上进行。含有电池的发光产品还需额外进行电池仓防拆卸测试和电池安全测试。
*以上检测标准信息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行业公开标准。GB 6675 系列 2025 版标准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将全面替代现行的 GB 6675-2014 版本。建议生产企业密切关注标准过渡期安排,及时调整产品质量管控体系。*
*GB 46523-2025《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已于 2025 年 10 月 5 日发布,该标准适用于 14 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等所用的产品,企业可提前关注并做好合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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