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压载水携带的外来水生生物是海洋生态的巨大威胁。所有公约适用船舶必须安装经型式认可的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将排放水中的存活生物量控制在严格限值之内。这种认可过程,涉及繁复的生物、理化与机械耐久性检测。
检测范围
采用紫外处理、电化学处理、臭氧或其它活性物质的压载水管理系统
系统组件:过滤器、紫外反应器、电解单元、监测控制装置
处理前后的压载水生物样本
检测标准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附则D-2
IMO《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BWMS Code,决议MEPC.300(72))
GB/T 38356《船用压载水处理系统 技术条件》(参考)
各船级社压载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指南
主要检测项目
生物效能(核心)
处理后的排放水中,不小于50微米的可存活生物<10个/立方米;10~50微米的可存活生物<10个/毫升;有毒霍乱弧菌、大肠杆菌、肠球菌限值(特定CFU或个数)。
物理与化学安全
处理后水中活性物质及消毒副产物浓度评估;对船体结构和管路腐蚀影响评价;总残留氧化剂等。
环境与可靠性
电气及控制功能;长期运行可靠性、耐振动及盐雾;在规定水温、盐度、含沙量范围内维持处理性能。
试验方法简述
陆基测试:在岸基试验设施上,接连挑战至少5个盐度段(淡水、半咸水、海水),通过添加培养生物制造挑战水,处理前后取样,用荧光染色和显微镜镜检计数活体生物,评估符合D-2标准。
船上试验:在实船上连续运行至少6个月,定期取样,验证在各种航行状态和海水条件下的实际处理效能。
活性物质检测:用氧化还原滴定或分光光度法测定残余氧化剂;GC-MS或LC-MS分析消毒副产物。
环境试验:按船用设备要求进行振动、高低温、盐雾及倾斜试验。
上海百检检测中心可配合压载水系统制造商开展陆基测试的生物取样与计数,提供公正、准确的第三方数据,支持型式认可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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