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5日,民航局集中发布八部适航审定领域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民用航空法》同步于7月1日生效实施。新《民航法》专门增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条款,要求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制度。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无人机适航管理从“审产品”向“审体系”的系统性转变,对无人机制造企业的检测验证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适航审定框架与检测范围
八部规范性文件覆盖航空器设计、制造、适航、登记四大核心环节,形成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合规监管闭环。与检测验证直接相关的核心程序包括:
型号合格审定程序(AP-21-11R2) :核查无人机产品设计是否满足法定适航标准,是新型号航空器获得“准生证”(型号合格证,TC)的核心程序
补充型号合格证和改装设计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21-14R3) :适用于已定型航空器的改装审批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21-12R1) :适用于航电、机载发动机零部件等机载零部件的设计审批
检测验证对象涵盖无人机整机、飞行控制系统、动力系统、机载电子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对于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kg的大型固定翼民用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及其部件的适航符合性设计、验证需参照T/CSAA 63-2026《大型固定翼民用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适航符合性设计指南》执行。
二、检测标准
AP-21-11R2《型号合格审定程序》——无人机申请型号合格证适用的核心审定程序
T/CSAA 63-2026《大型固定翼民用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适航符合性设计指南》——规定了大型固定翼民用无人机飞控系统在系统安全可靠性、功能性能、核心设备、接口与外部交联、环境适应性、运行安全保护等多维度的硬性要求
T/CAAIE 058—2026《低空经济运输类航空飞行器适航技术要求》——适用于eVTOL、通用运输飞行器等低空运输类航空飞行器
《正常类动力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 ——首次为最大审定起飞重量150公斤至5700公斤的大型无人机提供适航标准
三、核心检测项目
飞行性能验证
按照适航标准规定的飞行包线,验证最大飞行速度、爬升率、航程、续航时间、起降性能等基本飞行性能参数。需在不同重量和重心配置下进行飞行试验,记录实际性能数据与设计值的偏差。
结构强度验证
包括整机静力试验、疲劳试验和颤振试验。静力试验验证结构在极限载荷下的承载能力,疲劳试验评估结构在循环载荷下的寿命,颤振试验验证高速飞行条件下结构的气动弹性稳定性。
系统安全性评估
依据适航标准中关于系统安全性的要求,评估飞控系统、动力系统、通信系统等关键系统的失效概率和失效影响。对于飞控系统,需开展功能危害性评估,确定各功能的失效等级,并通过故障树分析和失效模式分析验证系统架构的安全性。
符合性验证方法
适航审定中的符合性验证通常采用以下方式:试验验证(如飞行试验、地面试验)、分析验证(如载荷分析、安全分析)、仿真验证(如HIL仿真)和检查验证(如设计审查、制造符合性检查)。T/CSAA 63-2026要求企业在适航设计过程中明确每项适航要求的符合性方法及符合性证据。
四、检测方法概述
适航检测以飞行试验为主要手段,辅以地面试验和分析验证。飞行试验在经批准的飞行试验场地进行,按照经批准的飞行试验大纲逐项执行。地面试验包括铁鸟台架试验(用于飞控系统集成验证)、结构静力试验(用于机体结构验证)和动力系统台架试验。对于飞控软件的适航验证,需依据DO-178C标准进行软件生命周期过程审查、结构覆盖率分析和需求追溯性验证。所有检测数据和分析报告构成符合性证据,提交民航局适航审定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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