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油水分离器失效,船舶将面临港口国滞留和高额罚款。国际海事组织对油水分离器的性能要求不断更新,新一代设备还需应对乳化油和自动停止排放等功能考验。型式认可试验正是对这些能力最全面的检验。
检测范围
舱底水分离器(处理量涵盖0.5m³/h至大型装置)
15ppm油份浓度报警及自动停止排放装置
分离器用滤芯、泵组等核心部件
检测标准
IMO MEPC.107(49)《修订的船舶舱底水分离设备和油份计技术条件和试验导则》
GB/T 30505《船用舱底油水分离装置 技术条件》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3篇第13章“防止油污染设备”
主要检测项目
型式试验
处理能力(额定流量下持续运行);分离效果(对含不同油品、包括乳化油的模拟舱底水,出口含油量持续≤15ppm);自动排油功能;自动停止排放功能(当油份浓度超15ppm时自动切断舷外排放);压力、温度波动影响;倾斜试验(模拟船舶纵横摇15°/22.5°);零故障运行试验。
出厂检验
外观及密封性;油水分离效果抽查;15ppm报警与三通阀动作验证;电气安全。
检测方法
配置标准试验液:使用规定的试验油(如渣油、蒸馏油按比例混合)和表面活性剂制备乳化液,注入进口。
油份浓度监测:在取样口用红外油份分析仪或经认证的在线油份计实时比对,同时定期取样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或气相色谱法复测。
倾斜试验:将分离器置于可调角度台架上,模拟船舶倾斜角度,验证其正常工作和不溢油。
循环流程:通过专用台架循环提供规定温度、流量的试验液,连续运行,监测全部参数。
上海百检检测中心建有符合IMO决议的油水分离器试验台,可产生标准乳化试验液并精确计量油份浓度,为设备制造商提供完整的型式试验数据包,助力取得船检型式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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