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测范围
畜肉:鲜(冻)猪肉、牛肉、羊肉、驴肉、兔肉
禽肉:鲜(冻)鸡肉、鸭肉、鹅肉、鹌鹑肉
畜禽副产品:猪肝、猪心、鸡肝、鸡爪等
分割肉及特殊形态:里脊、腿肉、带骨肉
二、检测标准
GB 2707《鲜(冻)畜、禽产品》:感官与理化指标
GB 2762(污染物限量:铅、镉、汞等)
GB 31650(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禁用药物清单)
GB 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猪肉≤77%、牛肉≤77%、羊肉≤78%、鸡肉≤77%
GB 29921(致病菌限量)、GB 4789系列、NY/T 3961等
三、检测项目
(一)安全红线指标
| 检测类别 | 代表项目 | 限量要求 |
|---|---|---|
| β-受体激动剂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 不得检出 |
| 禁用药物 | 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 零检出 |
| 限用兽药 | 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磺胺类 | 按GB 31650 |
| 致病菌 |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 重金属 | 铅(≤0.2mg/kg)等 | GB 2762 |
(二)品质关键参数
水分:猪肉/牛肉≤77%、羊肉≤78%、鸡肉≤77%
挥发性盐基氮:鲜畜肉≤15mg/100g
酸价≤3mg/g、过氧化值、pH值5.4~6.2、解冻失水率≤6%
(三)感官与合规:色泽、气味、弹性、检疫合格证明
四、检测方法
兽药残留:LC-MS/MS,可同步测定50余种残留物,检出限0.001mg/kg。
水分:直接干燥法(仲裁法)或红外水分仪快速法。
微生物:选择性培养基分离鉴定,胶体金试纸初筛。
重金属:AAS。
新鲜度:挥发性盐基氮按GB 5009.228。
上海百检检测中心提供畜禽肉及副产品的兽药残留、水分、重金属、微生物等全项检测服务。实验室配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设备,依据国家标准出具报告。服务对象包括屠宰企业、肉品加工厂、冷链物流及零售终端。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更多检测相关信息请咨询官方客服。

百检检测-材料检测中心-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检测单位
